根据《西安石油大学推荐、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》(西石大研〔2021〕227号文件精神,体育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,制定出《西安石油大学体育学院推免生综合评议加分实施细则(试行)》。在广泛宣传动员、学生本人申请、民主推荐、公开评选的基础上,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严格遵循推荐条件,确定拟推荐人员公示名单:

折算方式:
综合考核成绩=学业成绩加权平均分×90%+综合评议加分×10%
若对以上人员有异议,请于9月22日前以书面形式实名向体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。
公示时间:2023年9月20—9月22日
监督电话:
纪委:88382242
体育学院:88382760
研究生院:88382328
体育学院
2023年9月20日